本著作是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第一部将西方研究性学习理论引进到法学教育中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揭示了中国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价值理念与目标定位、制度与机制以及实施方法与技巧,具有填补空白的重要意义。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通过科学地分析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在学习理论革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体系的构建、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纵深推进和法学教育全球发展大趋势四大层面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并论证了中国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目标模式应当为:实现“规范———技术理性”、“制度———实践理性”与“学术———纯粹理性”三结合,以培育身心、知识与境界全面和谐发展的“治国之才”。其次,针对如何开展法学研究性学习,提出并论证了建构“四位一体”(LSWP)的法学研究性教学体系的新设想,以做到讲授课、讨论课、专题研讨课和实践课的协调并进。再次,通过转变自由主义的法律实践教学理念,阐述并分析了建构“五个一(2+3)”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新方案,提出并设计了专门的法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形式及组织方式,试图改变只将研究性学习当成一种点缀或补充的现状;为行之有效地开展法学研究性学习,还设计了法学研究性学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运作机制,并建构出一个由宏观、中观与微观三类标准组成的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评估指标体系;从宗旨、原则、教师与学生主体、权利、义务、实施及考核七大方面创设出一部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规范。最后,提出并论证了法学研究性学习的五大方法———问题教学法、互动教学法、主体亲历法、示范效应法和项目研究创新法,并论述了以上方法在实践中的运用途径与具体技巧。
本著作既可作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和高等院校进行教育改革的重要参考,又能成为法学师生进行法学创新教育的实践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