毽球是一项深受广大青少年欢迎和人民群众喜爱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在我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历史渊源。为推动我国毽球运动的普及与发展,2008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在北京召开了《毽球竞赛规则》修订会,在认真总结2001年毽球竞赛规则和参照当前成熟隔网项目竞赛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毽球运动发展实际情况和技战术发展需求对《毽球竞赛规则》进行了修订,会后又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并作出修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场地与器材
- 第三章 参赛人员
- 5 参赛人员的规定
- 6 参赛队
- 7 教练员的职责和权利
- 8 队长的职责和权利
- 第四章 参赛礼仪
- 第五章 比赛通则
- 10 比赛项目
- 11 比赛得分、局分和计胜方法
- 12 位置
- 13 选择球权与场区
- 14 局间间歇
- 15 三人赛的轮转顺序
- 16 球的状态
- 17 发球、重新发球与接发球
- 18 击球
- 19 暂停
- 20 三人赛换人
- 21 触网
- 22 进入对方场区或空间
- 23 中断比赛
- 24 延误比赛
- 第六章 非技术性犯规
- 第七章 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委员会
- 第八章 弃权与申诉
- 第九章 兴奋剂检测
- 附件
- 附件一 毽球三人赛第一阶段分组样表
- 附件二 毽球三人赛位置表
- 附件三 毽球双人赛位置表
- 附件四 毽球三人赛记录表
- 附件五 毽球双人赛记录表
- 附件六 毽球单人赛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