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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研究性学习与法律精英人才培养


作者:
汪习根
定价:
20.00元
ISBN:
978-7-04-029400-2
版面字数:
286.000千字
开本:
32开
全书页数:
357页
装帧形式:
平装
重点项目:
暂无
出版时间:
2011-06-13
读者对象:
高等教育
一级分类:
法学
二级分类:
法学
三级分类:
法学

  本著作是中国法学教育领域第一部将西方研究性学习理论引进到法学教育中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揭示了中国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价值理念与目标定位、制度与机制以及实施方法与技巧,具有填补空白的重要意义。主要创新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通过科学地分析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在学习理论革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体系的构建、尤其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纵深推进和法学教育全球发展大趋势四大层面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并论证了中国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目标模式应当为:实现“规范———技术理性”、“制度———实践理性”与“学术———纯粹理性”三结合,以培育身心、知识与境界全面和谐发展的“治国之才”。其次,针对如何开展法学研究性学习,提出并论证了建构“四位一体”(LSWP)的法学研究性教学体系的新设想,以做到讲授课、讨论课、专题研讨课和实践课的协调并进。再次,通过转变自由主义的法律实践教学理念,阐述并分析了建构“五个一(2+3)”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新方案,提出并设计了专门的法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形式及组织方式,试图改变只将研究性学习当成一种点缀或补充的现状;为行之有效地开展法学研究性学习,还设计了法学研究性学习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运作机制,并建构出一个由宏观、中观与微观三类标准组成的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评估指标体系;从宗旨、原则、教师与学生主体、权利、义务、实施及考核七大方面创设出一部法学研究性学习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规范。最后,提出并论证了法学研究性学习的五大方法———问题教学法、互动教学法、主体亲历法、示范效应法和项目研究创新法,并论述了以上方法在实践中的运用途径与具体技巧。
  本著作既可作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和高等院校进行教育改革的重要参考,又能成为法学师生进行法学创新教育的实践指南。
  • 第一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现实紧迫性和科学定位
    • 第一节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现实紧迫性
      • 一、学习理论的革命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三、依法治国的推进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四、教育大众化趋势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第二节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科学定位
      • 一、价值目标
      • 二、基本理念
      • 三、知识类型
      • 四、活动场域
      • 五、主体定位
      • 六、学习重心
      • 七、过程体验
      • 八、实施范围
  • 第二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最新尝试
      • 一、对兰代尔案例教学法的反思
      • 二、基于问题与能力的最新改革
      • 三、改革的总体评价与现实启示
    • 第二节 英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及其启示
      • 一、法学教育的流变
      • 二、培养目标的优化
      • 三、教育模式的改革
      • 四、课程特色的凝练
      • 五、教学方法的创新
      • 六、考评制度的完善
      • 七、质量保障的机制
    • 第三节 德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
      • 一、基本理念的嬗变
      • 二、目标模式的更新
      • 三、教育制度的变革
      • 四、课程设置的完善
      • 五、教学方法的重构
      • 六、考核机制的调整
      • 七、保障机制的完善
    • 第四节 法国法学教育目标模式的新发展
      • 一、与时俱进的教育体制
      • 二、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
      • 三、注重实践的教学方式
      • 四、规范严谨的考核方法
  • 第三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战略理念与实践
    • 第一节 战略理念
      • 一、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
      • 二、对精英教育的再思考
    • 第二节 实践模式
      • 一、技术取向模式
      • 二、政治取向模式
      • 三、文化取向模式
    • 第三节 实践目标
      • 一、法律精英:社会和谐的均衡者
      • 二、知识统合:法学课程的均衡点
      • 三、三位一体:教育场域的均衡力
  • 第四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机制设计
    • 第一节 组织管理机制
      • 一、创设专门的组织机构
      • 二、构建系统的组织内容
      • 三、拓展多元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过程保障机制
      • 一、研究与创新的兴趣激发
      • 二、研究与创新的潜能激活
      • 三、研究与创新的行为激励
      • 四、研究与创新的成果奖励
      • 五、研究与创新的良性竞争
    • 第三节 教学实施机制
      • 一、讲授性教学(Lecture)
      • 二、讨论性教学(Seminar)
      • 三、专题性教学(Workshop)
      • 四、实践性教学(Practice)
    • 第四节 创新实践机制
      • 一、庭审旁听
      • 二、模拟法庭
      • 三、法律诊所
      • 四、法律援助
      • 五、社会实践
    • 第五节 专设课程机制
      • 一、社会价值
      • 二、教学目的
      • 三、课程定位
      • 四、教学内容
      • 五、组织方式
      • 六、考核评价
    • 第六节 配套改革机制
      • 一、教育主体多元化
      • 二、培养模式国际化
      • 三、教育程式灵活化
    • 第七节 教育评价机制
      • 一、教育评价概述
      • 二、综合评价模式
      • 三、评价指标体系
    • 第八节 实施规范机制
      • 一、宗旨
      • 二、原则
      • 三、机构
      • 四、主体
      • 五、方式
      • 六、保障
      • 七、权利与义务
  • 第五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与精英人才培养的方法与技巧
    • 第一节 问题解决法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问题的发现
      • 三、问题的提炼
      • 四、问题解决的思路与方法
      • 五、问题解决的反思与跟踪
    • 第二节 互动学习法
      • 一、概述
      • 二、理论根基及组织类型
      • 三、具体形式和运作步骤
      • 四、互动学习的总体要求
    • 第三节 主体亲历法
      • 一、概念特征
      • 二、理论根源
      • 三、实践类型
    • 第四节 示范效应法
      • 一、概念与意义
      • 二、形式与实施
    • 第五节 项目研究法
      • 一、项目创新法
      • 二、个体创新法
  • 第六章 法学研究性学习的创新实践
    • 第一节 基于法律援助的研究性学习模式
      • 一、机构创设
      • 二、培养模式
      • 三、意义分析
    • 第二节 基于法律诊所的研究性学习模式
      • 一、由来
      • 二、目标
      • 三、组织
      • 四、主体
      • 五、方法
      • 六、课程
      • 七、考核
      • 八、实效
    • 第三节 基于模拟庭审的研究性学习模式
      • 一、价值属性
      • 二、教学组织
      • 三、教学指导
  • 参考文献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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