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聚焦国际环境法的新问题与新发展,厘清人类共同财产、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概念,探讨奥斯特罗姆的公共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管理、吉登斯的气候变化政治等理论,结合乌拉圭纸浆厂案等案例分析削减PM2.5等短期气候变化影响物质、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等问题。通过对上述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深入探讨,阐释其如何推动国际环境法的新发展,为法学研究者尤其是国际法研究者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