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权力、宗教权力、国家权力三种权力构成了清朝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社会的权力框架。部落权力是权力结构的基础,也是其他两种权力在地方社会发挥作用的前提;宗教权力上升为魅力型权威,虽然不得不仰仗清政府以获得国家秩序内的合法性,但亦是其实现在本地区统治不可或缺的依赖;清朝的绝对国家政治权威在地方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并不占据核心地位,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强制力。这种特殊的权力机制,既与不同权力的资源基础有关,更取决于它们制造合法性知识的方式与能力。
- 前辅文
- 第1章 范围与方法
- 第1节 导论与计划
- 第2节 分析技术
- 第3节 技术线路与结构安排
- 第2章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社会与历史
- 第1节 族群构成及其流变
- 第2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经济生活
- 第3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宗教信仰
- 第3章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权力类型
- 第1节 部落权力的资源基础与部落制度
- 第2节 宗教权力的资源基础与寺院制度
- 第3节 国家权力的资源基础与统治结构
- 第4章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权力与资源交换
- 第1节 部落权力与资源交换
- 第2节 宗教权力与资源交换
- 第3节 国家权力与资源交换
- 第5章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权力机制
- 第1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宗教权力的格局
- 第2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寺院核心大联盟的角力
- 第3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权力机制
- 第6章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知识与秩序
- 第1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权力与知识
- 第2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符号资本与权力
- 第3节 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知识差异与秩序失范
- 第7章 演进、建构与社会秩序
- 第1节 知识类型与社会秩序
- 第2节 两种外力介入循化厅藏族聚居区的手段与外在制度
- 第3节 以好社会的标准检讨各种制度与社会秩序
- 第4节 国家介入族群区域社会应注意的原则
- 第5节 在国家与族群区域社会的互动中建构和谐社会秩序
- 参考文献
- 重要人名索引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