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文科类专业大学计算机教学要求(第6 版——2011 年版)》(简称《教学要求》)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制订、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的用于我国高等学校文科类专业计算机教学的指导性文献。
《教学要求》内容包括概论(教学意义、教学性质、知识体系、课程体系、课程定位和课程目标)、知识体系及其内容、课程体系及其内容,以及实施与评估(学时安排、教学队伍、教学设备、教学实验、教材建设、教学建议、教学考核和教学评估)等四个部分。
《教学要求》把大学文科涉及的八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分为文史哲法教、经管、艺术三大系列进行指导。其计算机知识体系以及在其基础上构建的计算机课程体系,不但提供了大学文科三大系列计算机大公共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以及实施建议,而且也提供了在开设计算机大公共课程之后,三大系列如何开设贴近专业或专业本身需要的计算机教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以及实施建议。也就是说,有关大学文科各学科门类的不同专业、各不同教学层次、各不同类型院校的计算机教学,都可以在《教学要求》中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以及开设所需计算机课程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