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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学


作者:
谭宗泽、张震、褚宸舸
定价:
39.80元
ISBN:
978-7-04-054319-3
版面字数:
350.000千字
开本:
16开
全书页数:
暂无
装帧形式:
平装
重点项目:
暂无
出版时间:
2020-07-20
读者对象:
高等教育
一级分类:
法学
二级分类:
法学
三级分类:
法学

暂无
  • 前辅文
  • 上篇 监察法原理
    • 第一章 监察法学概论
      • 第一节 监察法学概述
        • 一、监察法学的概念
        • 二、监察法和监察法学的性质
        • 三、监察法和监察法学的特点
      • 第二节 监察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一、监察法学的研究对象
        • 二、监察法学的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监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 一、监察法学与法理学
        • 二、监察法学与宪法学
        • 三、监察法学与行政法学
        • 四、监察法学与刑法学
        • 五、监察法学与诉讼法学
        • 六、监察法学与党内法规学
        • 七、监察法学与其他学科
    • 第二章 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 第一节 监察制度概述
        • 一、监察制度的溯源、辨析
        • 二、监察制度的概念
      • 第二节 中国历史上的监察制度
        • 一、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 二、民国时期的监察制度
      • 第三节 新中国的监察制度沿革与发展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监察体制
        • 二、1954 年宪法下的监察体制
        • 三、1982 年至十八大前的监察体制
        • 四、新时代的监察制度
      • 第四节 西方监察制度的沿革与发展
        • 一、监察制度的萌芽时期
        • 二、共和时期的罗马监察官制度
        • 三、近现代国家和地区的监察制度
    • 第三章 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监察权
      • 第一节 国家权力及其主体
        • 一、国家权力
        • 二、国家权力的特征
        • 三、监察权与国家权力主体
      • 第二节 监察权及其正当性
        • 一、监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有益探索
        • 二、监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规范表达
        • 三、监察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正当性
      • 第三节 监察权与中国模式
        • 一、监察权与中国政体模式
        • 二、监察权与中国特色监督模式
        • 三、监察权与腐败治理的中国模式
    • 第四章 监察权与相关权力之比较
      • 第一节 监察权与人大监督权
        • 一、人大监督权
        • 二、监察权与人大监督权的区别
      • 第二节 监察权与检察权
        • 一、检察权
        • 二、监察权与检察权之区别
        • 三、调查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
      • 第三节 监察权与纪检监督权
        • 一、纪检监督权
        • 二、监察权与纪检监督权的区别
    • 第五章 监察权的功能
      • 第一节 监察权的调整功能
        • 一、凸显政治机关属性
        • 二、强化职权运行效能
        • 三、强调监察机关专责属性
      • 第二节 监察权的规范功能
        • 一、监察委员会依法行权
        • 二、监察委员会与相关机关配合制约
        • 三、监察委员会自身监督制约
      • 第三节 监察权的保障功能
        • 一、保障国家监察机关职能履行
        • 二、协调监察委员会领导与组织体制
        • 三、保障监察对象行为规范与权利无损
      • 第四节 监察权的惩戒腐败功能
        • 一、监察权惩戒腐败机制的历史沿革
        • 二、监察权惩戒腐败功能必要的配套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五节 监察权的整合功能
        • 一、反腐败组织机构的整合
        • 二、反腐败监察体制的整合
        • 三、反腐败监督职能的整合
    • 第六章 监察权的规范
      • 第一节 监察权规范概述
        • 一、规范概述
        • 二、监察权规范
      • 第二节 监察权规范的类型
        • 一、按照规范渊源的分类
        • 二、按照规范调整方式的分类
        • 三、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分类
        • 四、按照规范与国家强制力之间关系的分类
      • 第三节 监察权规范的特征与内容
        • 一、特征
        • 二、内容
      • 第四节 监察权规范的结构
        • 一、概念
        • 二、规则
        • 三、原则
        • 四、政策性规定
        • 五、技术性规定
  • 下篇 监察法实务
    • 第七章 监察法概述与渊源
      • 第一节 监察法概述
        • 一、监察法的概念
        • 二、监察法的性质与特征
        • 三、监察法的立法目的
        • 四、监察法的立法依据
        • 五、监察法的立法思想
      • 第二节 监察法的渊源
        • 一、监察法的正式渊源
        • 二、监察法的非正式渊源
    • 第八章 监察法的效力
      • 第一节 监察法的效力概述
        • 一、问题的界定
        • 二、监察法效力的概念
      • 第二节 监察法的效力类型
        • 一、认可效力
        • 二、规范效力
        • 三、实际效力
      • 第三节 监察法的效力体系和位阶
        • 一、宪法
        • 二、《监察法》及相关部门法
        • 三、监察法规、规章
        • 四、监察相关的党内法规
      • 第四节 监察法的规范效力
        • 一、监察法的主体效力
        • 二、监察法的时间效力
        • 三、监察法的空间效力
        • 四、监察法的事项效力
      • 第五节 监察法的规范效力冲突及其解决
      • 第六节 反腐败国际合作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国际反腐败工作职责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 第九章 监察机关和管辖
      • 第一节 监察机关
        • 一、监察机关的设置
        • 二、监察机关的产生及组织形式
        • 三、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及其职责
        • 四、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机构
      • 第二节 监察官制度
        • 一、监察官的选任制度
        • 二、监察官的管理制度
      • 第三节 监察管辖
    • 第十章 监察权限
      • 第一节 监察权限概述
        • 一、权力内容的全面性
        • 二、权力对象的完整性
        • 三、权力行使的明确性
      • 第二节 谈话、询问、讯问
        • 一、谈话
        • 二、讯问、询问
      • 第三节 留置
        • 一、适用范围
        • 二、适用前提
        • 三、适用条件
      • 第四节 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
        • 一、查询、冻结
        • 二、搜查
        • 三、调取、查封、扣押
      • 第五节 勘验检查、鉴定
        • 一、勘验检查
        • 二、鉴定
      • 第六节 技术调查措施
        • 一、技术调查措施的对象
        • 二、技术调查措施的决定与实施
        • 三、技术调查措施的决定和实施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第七节 通缉、限制出境
        • 一、通缉
        • 二、限制出境
    • 第十一章 监察程序
      • 第一节 线索处置
        • 一、报案、举报
        • 二、移送和管辖
        • 三、线索处置的工作机制
        • 四、线索处置程序
      • 第二节 初步核实
        • 一、依法审批,成立核查组
        • 二、形成初核报告,提出处置建议
      • 第三节 立案调查
        • 一、立案调查的概念
        • 二、立案调查启动的条件
        • 三、立案调查程序
        • 四、具体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 第四节 证据体系与法律规制
        • 一、证据种类
        • 二、证据法律规则
        • 三、具体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 第五节 处置形式
        • 一、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
        • 二、政务处分
        • 三、问责决定与问责建议
        • 四、移送人民检察院
        • 五、监察建议与撤销程序
        • 六、涉案财物的处置与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 第六节 移送司法机关
        •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 二、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作出审查起诉
        • 三、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作出审查不起诉
        • 四、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
      • 第七节 从宽处罚的建议
        • 一、对被调查人的从宽处罚建议
        • 二、对涉案人员的从宽处罚建议
    • 第十二章 监察法律责任与救济
      • 第一节 监察法律责任
        • 一、监察法律责任的意义与影响
        • 二、监察法律责任的概念与分类
        • 三、监察失职的问责及其法律责任
        • 四、拒不执行处理决定、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法律责任
        • 五、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法律责任
        • 六、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
        • 七、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
        • 八、刑事责任
      • 第二节 监察救济
        • 一、复审与复核制度
        • 二、申诉制度
        • 三、国家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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